(一)基礎條件
資源條件主要是指氣象部門觀測評價數據,并提供當地已建成典型項目的年利用小時數;土地條件主要說明土地類型、適用的稅收征收范圍劃分及征收標準。
(二)項目規模
結合已建成接入配電網消納的光伏發電、分散式風電的項目建設規模,以及電力系統的負荷和配電網布局,測算到2020年時接入11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可就近消納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的總規模及其2018-2020年各年度的規模。
(三)接網及消納條件
試點地區電網企業對2020年底前接入配電網就近消納的光伏發電、風電等項目,按既有變電站、已規劃改造擴容和新建變電站三種情況測算接入能力。電力電量平衡分析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暫不要求按預測分布式發電規模和布局測算,僅按總量進行分析,對每個項目的消納范圍在報送試點方案時可不確定,待試點方案啟動后逐個確定。
(四)試點項目
對試點方案的分布式發電項目按已建成運行項目、已備案在建項目和預計新建項目分類說明情況。對預計新建項目可概要描述大致布局和規模。為做好光伏電站和風電項目的規模管理和試點工作的銜接,國家能源局將在下達光伏電站、風電建設規模時對試點地區專項明確。
(五)交易規則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有三種可選的模式。各種模式交易規則分別如下。
1.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的模式。鼓勵選擇此模式,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與電力用戶以合同方式約定交易條件,與電網企業一起簽訂三方供用電合同。在電網企業已經明確自身責任和服務內容的前提下,也可只簽訂兩方電力交易合同,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在電網企業配合下制訂合同示范文本。
2.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的模式。由電網企業起草轉供電合同文本。
3.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的配電網內就近消納的模式。
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能源主管部門,選擇1-2個地區申報試點。試點應滿足的條件:(1)當地電網具備一定的消納條件,可滿足項目接入需求。(2)入選項目可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有關要求,并按有關規定簽訂直接交易協議,確保就近消納比例不低于75%。(3)全額就近消納的項目,如自愿放棄補貼,可不受規模限制。
如果已選擇了直接交易或電網企業代售電模式,若合同無法履行,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由電網企業按當年對應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在報送試點方案時,可先提交合同示范文本草案,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論證同意試點方案后,再確定正式合同示范文本。在試點方案中應明確選擇的交易模式種類、制訂交易規則和合同示范文本,交易規則可暫為大綱稿,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論證同意其試點方案后,再由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或其他承擔電力交易工作的部門按程序審定后發布。
(六)交易平臺
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協調省級電力交易中心作為交易平臺,組織開展試點地區分布式發電交易(主要是直接交易),在省級電力交易中心暫不具備承擔分布式發電交易的情況下,可協調省級電網企業在試點地區的市(縣)級電網公司承擔交易平臺任務。在報送試點方案時應明確承擔交易平臺的單位。
2018年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的預期再度被搬上臺面。
2017年初,國家多部委在相關文件中表示,根據市場認購情況,自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2017年11月,發改委、能源局正式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特別提到“《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另行發布”,博弈多年的“配額制”政策隨著2018年的到來出臺似乎指日可待。
與之相關,多家滬深上市公司像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年前分別發布相關公告,稱將在新能源領域大規模布局。
豫能控股公告稱,為滿足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要求、推動公司能源產業結構優化,決定出資設立11家風電項目公司。同時,決定出資投資建設桐柏尖山峰風電項目,項目總投資達到3.72億元。此前的2017年11月8日,豫能控股曾公告,出資設立桐柏豫能鳳凰風電有限公司,負責投資建設桐柏鳳凰風電項目,總投資7.99億元。
在此輪批量布局之前,豫能控股裝機主要為火電機組,新能源裝機尚處起步階段。
2017年12月29日,內蒙華電發布公告,發行18.75億元可轉換債券,用于收購北方電力持有北方龍源風電公司81.25%的股權。實際上,從發布預案到可轉換債券完成發行,時間已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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