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模式易復制
①多方協同,合力推進。彬縣政府將該項目列為重點項目,建立考核機制,由縣領導親自掛帥,縣紀委、發改委等部門協同推進,責任落實到人,妥善解決了屋頂農戶、項目業主、項目承建方、電網企業等多方利益關系問題。地方電網企業成立專項工作組,在接入方案辦理、項目驗收、并網接入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項目從籌備到并網發電只用了三個月時間。
②運作靈活,有競爭力。業主單位與承建方EPC合作,由承建方先行全額墊資進行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直至并網發電;電站投運后,業主單位通過融資對電站一次性回購,并進行后期運維,承建方從業主單位回購交易中獲利,雙方受益。該模式有效解決了分布式光伏項目初始期投入較大,融資難的問題,同時在建設和初期運營中也得到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經濟效益突出
①投資主體收益穩定。該項目總投資1.4億元,采用多晶硅組件,成本2.8元/瓦,逆變器成本0.27元/瓦,因采用省內光伏組件,可享受建設期1元/瓦建設期補貼,后期運維每年0.07元/瓦,電站壽命25年,預計每年發電量約0.216億千瓦時,每月由電網企業根據標桿電價支付電費,電價補貼部分由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發放,預計年收益2116.8萬元,約8年收回成本。
②帶動地方經濟發展。項目全部建成后每年預計可向當地繳稅360萬元,并可持續25年每年為每戶村民發放約500元屋頂租金,增加了農戶收入。
社會效益顯著
①優化了當地能源結構。該項目的接入壯大了當地清潔能源產業,為地方電網注入了新的電源點,就地平衡負荷,改善了當地配電網的電能質量。
②推進了新農村綠色發展。該項目利用新農村閑置屋頂,無污染,不占用土地,節約資源,為當地新農村建設增添了一道靚麗的風景。
符合產業政策
①不受規模限制手續簡便。該項目屬于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不受年度開發規模限制,政府部門可隨時受理項目備案,項目投產后即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范圍。
②有效解決了消納問題。近期,國家能源局2017年前三季度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的通報顯示,陜西省前三季度棄光率達6.8%,居全國第三,棄光電量達2.7億千瓦時,“棄光”問題突出。該項目多點接入,各光伏電站通過升壓T接至公用電網配電線路上,所發電量就地消納,有效解決了“棄光”問題。
彬縣24.4MW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顯示出我國光伏分布式前景可期。項目從建設到投運的過程,與我國新能源發展戰略從集中式開發轉向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并舉同步。當前,在光伏發電消納問題日益嚴重的背景下,國家能源“十三五”規劃和各項配套政策均清晰表明了鼓勵光伏分布式開發的態度。雖然分布式開發不能徹底解決目前我國光伏發電消納面臨的根本問題,但至少為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提供了新思路,有利于推動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發展。
光伏分布式開發需要因地制宜。個性化是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最大特點,與集中式最大的區別在于,分布式的發展不僅受制于光資源稟賦,也受制于當地電網條件、接入能力和接入距離。對分布式光伏的定義、項目選址、開發運行以及進一步提高當地用電的可靠性,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探索和論證。
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的意愿是關鍵。該項目實現了共贏,是在政府部門、開發企業、電網企業、農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下取得的。分布式光伏對于縣域經濟來說是個新業態,接入的實質是提供了一個新的電源,增加了負荷預測和電網運行管理難度。未來,隨著分布式電源繼續增加,勢必加劇電網運行管理的壓力,甚至會出現電源、電網、負荷發展不協調的情況。因此,區域規劃必須隨時跟進,才能防止集中式新能源消納難題重演。
加快制定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規范。建議盡快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及時修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明晰分布式光伏發電定義和政策導向,規范規模管控、項目管理、監測監管、政策支持,以及試點示范項目管理。盡快制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接網設計等方面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彬縣24.4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為繼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緩解目前新能源“棄光”現象提供了新思路;同時,為促進新農村建設,實施精準扶貧戰略,打好扶貧攻堅戰,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勝利提供了新動力。該項目特點突出、多方共贏,對陜西省乃至全國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必將產生積極的示范帶動效應,值得在相似條件地區推廣。
能源結構調整思路和主要目標
按照《廣東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我省能源發展將抓住當前能源供需相對寬松的有利時機,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嚴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費,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能源,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
能源結構調整的思路是: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積極拓展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積極發展核電和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有序發展氣電,優化發展煤電,合理增加接收西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預計到2020年:
——能源消費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38億噸標準煤以內,“十三五”期年均增長2.3%。其中:
煤炭消費約1.65億噸,力爭實現全省煤炭消費零增長,其中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負增長;
石油消費約5000萬噸,年均增長約1%;
天然氣消費約280億立方米,年均增長約14.1%,比2015年翻一番。
用電量約6700億千瓦時,年均增長約5%。
——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石油、天然氣、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別達到36.9%、22.1%、11%、30%,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26%。“十三五”期間,煤炭消費比重下降3.6個百分點,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3.7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6個百分點。
——電源結構逐步優化。省內電源裝機容量約1.34億千瓦,其中:
煤電約6400萬千瓦,占47.8%,比2015年下降11.2個百分點;省內煤電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
氣電約2300萬千瓦,占17.2%,比2015年提高2.6個百分點。
核電約1600萬千瓦,占11.9%,比2015年提高3.5個百分點。
水電(含抽水蓄能)1570萬千瓦,占11.7%,比2015年降低2個百分點。
西電東送能力約4000萬千瓦,比2015年提高500萬千瓦。
全省“十三五”規劃新增電源約3600萬千瓦,其中煤電約600萬千瓦、氣電約900萬千瓦、核電約800萬千瓦、抽水蓄能約20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約1100萬千瓦。新增裝機容量中,核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和氣電等清潔電源比重占83%。
——“十三五”期單位GDP能耗下降17%以上。進一步加大節能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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